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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2020-06-12 11:19   审核人:

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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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020

关于举办2020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提高课程育人能力,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20139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本次活动由教务处、工会、师范学院、教学督导评估中心共同组织。现就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连续承担本校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三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加

二、竞赛内容

本次课堂教学竞赛以培养学生创意、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融入课程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正确运用各类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等。

三、竞赛程序

1、各教学院要积极组织45岁以下专任教师参加竞赛活动,本着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好院级初赛,择优推荐1-2名选手参加校级教学竞赛(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2名选手,文史与法学学院推荐2名选手,其中哲学、法学、历史学等哲学社会科学相关课程选手1名,在校级竞赛基础上经综合评审,择优推荐省级教学竞赛选手。

2、参加校级竞赛的教师,需在参赛时提交现场一堂课的教学设计(教案)和该堂课的教学反思。

3、校级竞赛将注重考查参赛教师对所授课程的教学设计能力和课堂教学实际效果。对大胆改革课程教学,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等),凸显高校课堂特色,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参赛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推荐校级一等奖教师参加省级竞赛往届已获得省级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有两次省级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省赛。

4、推荐参加省赛的教师需准备好所授课程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教案)和与之对应的20个节段的教学课件光盘(即15分钟左右的课堂教学重点内容节段),并由学校统一录制其中1个学时(即一堂课45分钟)的参赛录像。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应高度重视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要开会专题研究,精心组织,确保将深谙教学、综合实力最强的教师推荐出来。并以此为契机,引导全体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凡未认真开展相应比赛活动的学院,学校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推荐教师的参评资格。

2、请各教学院在630日之前将参加校级竞赛的教师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教研科(逸夫楼A311

联系人:黄建韶    电话:0736-7186052

 

 

教务处   校工会  师范学院  教学督导评估中心  

 

                         2020611         

 

 

 

附件:2020年课堂教学竞赛(校级决赛)参赛教师信息表

学院名称(盖章)

参赛教师

职称学历

课程名称

联系电话

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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